日前,在大沥镇竹基南路发生一起货车与小汽车相碰的交通事故,事故双方协商不成,货车车主还对前来处理的民警进行辱骂,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理。
6月17日21时许,货车车主曹某及驾驶员驾驶着货车途经大沥镇竹基南路准备转入民乐路时,由于货车转弯位置不够,在倒车时撞上后面邓某驾驶的小汽车车头。事故发生后,曹某与邓某就车损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因最终没能达成协议,邓某于是报警处理。
接报后,大沥交警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处置,在了解事故情况后,对现场进行的勘查,并告知双方要将事故车辆作拖移处理。待拖车来到时,曹某却突然拒绝拖车,在阻碍拖车作业无效后,他躺在自己货车的车头位置,不让交警将货车拖走。执勤交警当场指出曹某的行为涉嫌妨碍执行公务,并警告其若不立即停止该行为,将受到处罚。然而,曹某却继续妄顾民警的警告和劝告,坚持阻碍拖车。
民警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于是上前将曹某强制拉开。此时,曹某转而对民警进行辱骂、推搡,并将民警身上的执法记录仪、对讲机打掉落在地。针对曹某违法行为,民警于是将曹某控制并带离现场作进一步处理。
目前,曹某因阻碍执行职务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