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机动车驾驶人满分考试业务 |
项目类别 |
■行政审批 □便民服务 |
办理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其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 |
主管部门 |
佛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
办理主体 |
■法定机关 □ 受委托单位 □授权组织 |
办理对象 |
■个人 □ 企业 □部门 |
办理范围 |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或超过12分的。 |
办理条件 |
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2、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
受理单位 |
■市级 □区级 □镇街 |
审批单位 |
■市级 □区级 □镇街 |
所 需 材 料 |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考试的凭证; 4、《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 5、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近照1张(相片尺寸:32mm×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及照相回执。 |
表格名称 |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http://www.nvnvjk.com/zxbs/bgxz/jj/201409/t20140915_56494.html |
窗口办理流程 |
1、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到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预约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4、各科目考试; 5、各科目考试合格后,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
办理窗口 |
窗口单位1: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单位地址: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2962829
窗口单位2:南海车管所 单位地址: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交警大队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6252509
窗口单位3:顺德车管所 单位地址:顺德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段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22835101
窗口单位4:三水车管所 单位地址:西南街道贤和路6号,即三水区公安分局东北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7732412
窗口单位5:高明车管所 单位地址:荷城荷香路机动车检测站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8221216 |
网上办理流程 |
无 |
当前网上 办理网址 |
无 |
当前网上 咨询网址 |
www.nvnvjk.com |
当前进度 查询网址 |
无 |
其他办理流程 |
无 |
办理时限 |
1、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2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需进行科目三考试的,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2、所需考试的科目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清除记分分值及发回机动车驾驶证。 |
收费标准 |
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7]382号 1、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 汽车类:480元 (1)科目一:70元 (2)科目二:130元 (3)科目三:280元 摩托车类:225元 (1)科目一:70元 (2)科目二:70元 (3)科目三:85元 2、驾驶证工本费:10元 注:机动车驾驶人(包括香港居民)违法记满12分后进行部分科目考试,其标准按对应科目考试费标准的80%收取。 |
电话咨询 |
禅城:82962829 南海:86252509顺德:22835101三水:87732412高明:88221216 |
其他说明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