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网吧变更经营地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 |
项目类别 |
■行政审批 □便民服务 |
办理依据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
办理对象 |
□个人 ■ 企业 □部门 |
主管部门 |
公安机关网安部门 |
办理主体 |
■法定机关 □受委托单位 □授权组织 |
办理范围 |
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者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 |
办理条件 |
符合经营条件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 |
受理单位 |
□市级 ■区级 □镇街 |
审批单位 |
□市级 ■区级 □镇街 |
所 需 材 料 |
1 、经营者填写“变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项目申请表”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核发的有效文书的复印件 3 、文化行政部门同意后核发的有效文书的复印件 4 、与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签定的提供接入服务合同的复印件 5 、室内电脑平面图、场所地理位置图、场所内外各2张照片的复印件 6 、场所有商业用途的产权证明的扫描件或者租赁合同及业主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7、消防部门核发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复印件 8 、网络拓扑结构图、静态IP分布图的复印件 9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复印件,包括上网用户登记制度、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技术人员职责的复印件 10 、已安装符合公安机关要求的网络安全审计管理系统和视频系统,并取得的安全技术措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1、交回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 |
表格名称 |
变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项目申请表http://www.nvnvjk.com/zxbs/bgxz/wj/201410/t20141015_57163.html |
窗口办理流程 |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到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审核申请材料; 4、现场检查; 5、审核及检查合格后核发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 |
办理窗口 |
窗口单位1:禅城区网安大队 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3号6座九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2306012
窗口单位2:南海区网安大队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桂东路3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6286110
窗口单位3:顺德区网安大队 单位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南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22369110
窗口单位4:三水区网安大队 单位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一街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7737123转80100
窗口单位5:高明区网安大队 单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8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8667744 |
网上办理流程 |
1、申请人在佛山市公安局网上服务中心选择场所所在区,选择办理事项,确认办理条件,填写申请信息,完成网上预受理后系统自动以短信或其他方式通知所属辖区负责该项工作的网安民警; 2、区网安部门于网上申请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对网上申请事项进行受理,并通过网上或其他方式通知申请人在何时(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检查,申请人应在现场提交所必需的申请材料; 3、审核申请材料及实地检查: (1)申请材料及实地检查合格的,区网安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 (2)申请材料不合格或者实地检查不合格,区网安部门应在网上退回申请人申请,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或对场所进行整改,区网安部门在网上填写退回申请原因。 |
当前网上 办理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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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网上 咨询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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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进度 查询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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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办理流程 |
无 |
办理时限 |
自受理次日起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无需收费 |
电话咨询 |
禅城区:82306012 南海区:86286110 顺德区:22369110 三水区:87737123转80100 高明区:88667744 |
其他说明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