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机动车注销登记(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
项目类别 |
■行政审批 □便民服务 |
办理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及其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 |
主管部门 |
佛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
办理主体 |
■法定机关 □受委托单位 □授权组织 |
办理对象 |
■个人 ■企业 ■部门 |
办理范围 |
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
办理条件 |
1、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受理单位 |
■市级 □区级 □镇街 |
审批单位 |
■市级 □区级 □镇街 |
所 需 材 料 |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4、《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销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
表格名称 |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http://www.nvnvjk.com/zxbs/bgxz/jj/201409/t20140915_56493.html |
窗口办理流程 |
1、填写申请表,准备申请材料; 2、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提交资料; 3、机动车回收企业向车管所提交资料,申请注销登记; 4、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
办理窗口 |
窗口单位1: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单位地址: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2962829
窗口单位2:南海车管所 单位地址: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交警大队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6252509
窗口单位3:顺德车管所 单位地址:顺德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段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22835101
窗口单位4:三水车管所 单位地址:西南街道贤和路6号,即三水区公安分局东北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7732412
窗口单位5:高明车管所 单位地址:荷城荷香路机动车检测站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8221216 |
网上办理流程 |
无 |
当前网上 办理网址 |
无 |
当前网上 咨询网址 |
无 |
当前进度 查询网址 |
无 |
其他办理流程 |
无 |
办理时限 |
1、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2、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
收费标准 |
无 |
电话咨询 |
禅城:82962829 南海:86252509顺德:22835101三水:87732412高明:88221216 |
其他说明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