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机动车变更登记(住所迁出或迁入管辖区域的) |
项目类别 |
■行政审批 □便民服务 |
办理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及其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 |
主管部门 |
佛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
办理主体 |
■法定机关 □受委托单位 □授权组织 |
办理对象 |
■个人 ■企业 ■部门 |
办理范围 |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 |
办理条件 |
1、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2、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变更事项,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3、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4、申请机动车转入的,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1)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2)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4)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5)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6)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
受理单位 |
■市级 □区级 □镇街 |
审批单位 |
■市级 □区级 □镇街 |
所 需 材 料 |
1、申请迁出的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申请转入的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申请迁出的提供机动车行驶证,申请转入的提供机动车档案; 5、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表格名称 |
《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http://www.nvnvjk.com/zxbs/bgxz/jj/201409/t20140915_56493.html |
窗口办理流程 |
1、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查验机动车; 3、提交申请材料 4、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领取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档案;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转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领取签注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
办理窗口 |
窗口单位1: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单位地址:禅城区青峰路60号,即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2962829
窗口单位2:南海车管所 单位地址: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交警大队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6252509
窗口单位3:顺德车管所 单位地址:顺德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段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22835101
窗口单位4:三水车管所 单位地址:西南街道贤和路6号,即三水区公安分局东北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7732412
窗口单位5:高明车管所 单位地址:荷城荷香路机动车检测站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8221216 |
网上办理流程 |
无 |
当前网上 办理网址 |
无 |
当前网上 咨询网址 |
无 |
当前进度 查询网址 |
无 |
其他办理流程 |
无 |
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须核查或嫌疑车辆除外。 |
收费标准 |
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1998]330号 1、车辆牌证费: (1)汽车号牌: A、反光:100元;B、不反光:80元。 (2)挂车号牌: A、反光:50元;B、不反光:30元。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A、反光:40元;B、不反光:25元。 (4)摩托车号牌: A、反光:70元;B、不反光:50元。 (5)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 (6)行驶证:15元。 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4]332号 1、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 |
电话咨询 |
禅城:82962829 南海:86252509顺德:22835101三水:87732412高明:88221216 |
其他说明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