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补证 |
项目类别 |
■行政审批 □便民服务 |
办理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其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 |
主管部门 |
佛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
办理主体 |
■法定机关 □ 受委托单位 □授权组织 |
办理对象 |
■个人 □ 企业 □部门 |
办理范围 |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
办理条件 |
1、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2、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3、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4、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收回补领的机动车驾驶证。 |
受理单位 |
■市级 □区级 □镇街 |
审批单位 |
■市级 □区级 □镇街 |
所 需 材 |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4、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近照3张(相片尺寸:32mm×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及照相回执。 5、属于同时申请办理有效期满换证的,还需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
表格 |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http://www.nvnvjk.com/zxbs/bgxz/jj/201409/t20140915_56494.html |
窗口办理流程 |
1、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到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
办理窗口 |
窗口单位1: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单位地址: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2962829
窗口单位2:南海车管所 单位地址: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交警大队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6252509
窗口单位3:顺德车管所 单位地址:顺德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段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22835101
窗口单位4:三水车管所 单位地址:西南街道贤和路6号,即三水区公安分局东北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7732412
窗口单位5:高明车管所 单位地址:荷城荷香路机动车检测站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8221216 |
网上办理流程 |
无 |
当前网上 办理网址 |
无 |
当前网上 咨询网址 |
无 |
当前进度 查询网址 |
无 |
其他办理流程 |
无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
收费标准 |
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7]382号 驾驶证工本费:10元 |
电话咨询 |
禅城:82962829 南海:86252509顺德:22835101三水:87732412高明:88221216 |
其他说明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