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标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警务E超市>>办事指南>>治安

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审批

bet365苹果app        发布日期:2014-09-26 16:05:00

项目名称

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审批

项目类别

■行政审批 □便民服务

办理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2006年5月10日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二十六条

主管部门

县级公安机关

办理主体

■法定机关 □ 受委托单位 □授权组织

办理对象

□个人 ■ 企业 □部门

办理范围

在本市范围内购买、运输民爆物品的爆破作业单位

办理条件

1、申请单位已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2、在我市行政辖区范围内购买、运输民爆物品。

受理单位

□市级 ■区级 ■镇街

审批单位

□市级 ■区级 □镇街







1、《民爆物品购买(运输)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

4、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

5、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

6、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分别提供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7、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

8、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特性、出现险情和应急处置方法

9、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

10、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单位卡

11、其他相关法规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

 

表格

名称

 民爆物品购买(运输)申请表

 http://www.nvnvjk.com/zxbs/bgxz/za/

窗口办理流程

1、向受理机构递交《民爆物品购买(运输)申请表》及相关审批材料;
  2、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发给受理通知书;
  3、材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发给行政许可事项补正通知书,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存在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或许可事项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5、对已经受理的申请,区级公安机关及时进行审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对批准的,作出许可审批,并于当日送达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对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办理窗口

窗口单位1: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受理点

单位地址:禅城区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2728910

 

窗口单位2: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治安大队受理点

单位地址: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2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6297607

 

窗口单位3: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受理点

单位地址:顺德区大良街凤南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22632792

 

窗口单位4: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治安大队受理点

单位地址:高明区荷城文明路28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8822532

 

窗口单位5: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治安大队受理点

单位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7783706

 

镇街一级办理窗口以各分局(公安局)公布为准

网上办理流程

1、在线填写申请所需填报内容,上传申办业务所需材料;

2、受理民警进行材料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加具办理意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写清理由,作不予受理处理;材料有误或需要补充的,一次性写清需改正或补充的情况,退回许可申请;

3、同意受理的申请,按照权限进行层级审批;

5、审批通过的,通知申请单位准备好申请所需纸质材料,约定时间到公安机关提交纸质材料进行核对校验。纸质材料与网上平台提供资料不符或材料本身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现场告知具体理由并在系统中录入,退回重新申请;纸质材料与系统上传材料校验无误的,制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证》,并将相关数据写入IC卡;审查、审核或审批不通过的申请,由相应作出决定人员录入具体理由,并进行后续操作。纸质资料提交及证件核发可选择邮递至从业单位所在地。

当前网上办理网址

http://wsfw.fsga.gov.cn

 

当前网上咨询网址

http://wsfw.fsga.gov.cn

 

当前进度查询网址

http://wsfw.fsga.gov.cn

 

其他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电话咨询

市局:83216690,禅城:82728910,南海:86297607,顺德:22632792,高明:88822532,三水:87783706

其他说明事项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证(运输证)审批流程图.doc
网警

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隐私保护| 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备案序号:粤ICP备05033676号     网站标识码:4406000028粤公网安备:44060402000598号

网警 网上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