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大型活动烟花爆竹燃放(II至V级)许可审批 |
项目类别 |
■行政审批 □便民服务 |
办理依据 |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主管部门 |
县级公安机关 |
办理主体 |
■法定机关 □ 受委托单位 □授权组织 |
办理对象 |
□个人 ■ 企业 □部门 |
办理范围 |
在本市范围内举行的二至五级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
办理条件 |
1、燃放单位必须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资质证明; |
受理单位 |
□市级 ■区级 ■镇街 |
审批单位 |
□市级 ■区级 □镇街 |
所 |
根据《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中燃放许可证申请程序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具体如下: 1、焰火晚会主办单位与燃放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2、燃放技术设计方案; 3、安全评估报告(视燃放级别或实际需要提交); 4、燃放组织实施方案; 5、燃放地点周边环境平面示意图; 6、燃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7、《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资质证》复印件; 8、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9、燃放工程技术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10、燃放器材影印件; 11、安全管理制度; 12、安全操作规程; 13、其他相关法规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 另需录入物品信息、人员信息、安全警戒信息、燃放器材和点火器材等相关内容。 |
表格 |
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证审批表 http://www.nvnvjk.com/zxbs/bgxz/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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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流程 |
1、向受理机构提交《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证审批表》及上述所需纸质材料,并在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申请; 2、受理民警对提交资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告知理由,作不予受理处理;材料有误或需要补充的,一次性告知需改正或补充的情况,退回提交材料作补充完善; 3、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与申请单位约定时间派员到燃放现场进行审查; 4、通过现场审查的,公安机关按照权限划分进行层级审批; 5、审批通过的,制发燃放许可证和运输许可证,通知从业单位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并将相应信息写入从业单位IC卡;审查、审核或审批不通过的申请,将相应信息录入系统,作不予许可操作处理。 |
办理窗口 |
窗口单位1: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受理点 单位地址:禅城区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2728910
窗口单位2: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治安大队受理点 单位地址: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2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6297607
窗口单位3: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受理点 单位地址:顺德区大良街凤南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22632792
窗口单位4: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治安大队受理点 单位地址:高明区荷城文明路28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8822532
窗口单位5: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治安大队受理点 单位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7783706
镇街一级办理窗口以各分局(公安局)公布为准 |
网上办理流程 |
1、通过市局网上直通车服务平台在线填报申请内容,并在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申办业务所需材料; 2、受理民警收到申请信息后对统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写清理由,作不予受理处理;材料有误或需要补充的,一次性写清需改正或补充的情况,退回许可申请; 3、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通知申请单位准备好申请所需纸质材料,约定时间派出检查组到燃放现场进行审查并校验、收取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与系统上传资料不符或材料本身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现场告知具体理由并在系统中录入,退回重新申请; 4、通过现场审查,纸质材料与系统上传材料校验无误的,按审批权限进行层级审批; 5、审批通过的,制作燃放许可证和运输许可证,通知从业单位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并将相应信息写入从业单位IC卡;审查、审核或审批不通过的申请,将相应信息录入系统,作不予许可操作处理。 |
当前网上办理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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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网上咨询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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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进度查询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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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办理流程 |
无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无 |
电话咨询 |
禅城:82728910,南海:86297607,顺德:22632792,高明:88822532,三水:87783706。 |
其他说明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