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省内运输枪支弹药许可审批 |
项目类别 |
■行政审批 □便民服务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第30条、第31条 |
主管部门 |
县级公安机关 |
办理主体 |
■法定机关 □ 受委托单位 □授权组织 |
办理对象 |
□个人 ■ 企业 ■部门 |
办理范围 |
本市需要在省内运输枪支的企业、部门 |
办理条件 |
1、确定负责人,有专职押运人员; 2、承运车辆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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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市级 ■区级 ■镇街 |
审批单位 |
■市级 □区级 □镇街 |
所 |
1、申请报告,须注明运输枪支弹药的品种、数量和运输路线、期限、方式; 2、运输负责人、专职押运人员法定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承运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含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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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
http://www.nvnvjk.com/zxbs/bgxz/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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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流程 |
1、受理单位对申请单位提交资料进行形式审查,资料属复印件的需校验原件; 2、属本项业务办理范围、材料齐全的,受理单位发给受理告知书,将资料送审批单位;资料有误或需要补充的,现场一次性告知需要改正或补充的所有情况;不属于业务受理范围的,现场告知原因,并发给不予受理告知书; 3、审批单位审批,符合审批条件的,制作法定许可文件,通知申请单位前往约定地点领取;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告知理由并制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
办理窗口 |
窗口单位1: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单位地址:禅城区五峰四路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2503625 窗口单位2: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受理点 单位地址:禅城区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2728910
窗口单位3: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治安大队受理点 单位地址: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2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6297607
窗口单位4: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受理点 单位地址:顺德区大良街凤南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22632792
窗口单位5: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治安大队受理点 单位地址:高明区荷城文明路28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8822532
窗口单位6: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治安大队受理点 单位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7783706 |
网上办理流程 |
1、在线填写所需填报内容,上传申办业务所需材料; 2、受理民警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加具办理意见,报层级报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写清理由,作不予受理处理;材料有误或需要补充的,一次性写清需改正或补充的情况,退回许可申请; 3、经审批同意的申请,通知申请单位带齐申请所需纸质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校验材料(其中申请报告收原件;人、车证明文件收复印件,验原件),确认无误的现场制发许可文件;纸质材料与网上平台提供资料不符或材料本身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告知具体理由,退回重新申请; 4、审核或审批不通过的申请,由相应作出决定人员录入具体理由,并进行后续操作。 |
当前网上办理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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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网上咨询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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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进度查询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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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办理流程 |
无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无 |
电话咨询 |
83216690 |
其他说明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