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各区公安机关是主管各区公安工作的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警种有:刑事侦察、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经济犯罪侦查、国内安全保卫、出入境管理、监所管理等等。
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锐意进取,努力探索,忠实地履行人民警察的光荣职责,积极为佛山市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相继侦破了“1.19”特大制贩毒品案、“1.20” 376宗高级小轿车被盗系列团伙案、“3.30”特大制贩毒品案等一系列重特大案件,为维护佛山市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佛山市公安队伍是一支光荣的队伍,队伍中涌现了一大批先进的集体和个人。1993年至今被公安部授予一级英模2人次、二级英模5人次、全国优秀人民警察19人次。佛山市公安110报警服务台是全国率先建立的以市政府为领导核心,以110报警服务台为指挥中枢,以26个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公益部门为处置网络,融城市管理、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援助联动机制,并在全国率先建立了110、122、120、119共处一台的新型综合接处警模式。110报警服务台自开通以来以其先进的服务模式和优质的服务质量赢得了上级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先后获得了“全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示范点”、“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全国公安机关学习济南交警先进集体”、“全国公安机关‘为人民服务、树公安新风’活动示范点”、“广东省文明窗口”、“广东省职业道德建设百优单位”、“广东省模范基层党组织”等光荣称号;先后两次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并被中宣部作为全国十大窗口行业先进典型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国务院也专门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推广佛山110社会援助(社会联动)工作的经验。此外,佛山市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侦察等业务工作也处于全国、全省的先进行列。